山東知識產權:國家知識產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的內容以及意義
來源:山東知識產權 發(fā)布時間:2018年10月13日
今天是10月13號又是活力滿滿的一天,今天小編就開始給大家普及一些關于山東知識產權的知識了,大當家的期待有沒有增加一些,今天小編帶來的山東知識產權:國家知識產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的內容,希望會對大家以后的操作過程中有所幫助,現在小編就帶大家學習一下。為進一步減輕社會負擔,促進專利創(chuàng)造保護,根據《財政部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停征、免征和調整部分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》精神,國家知識產權局于今年8月1日起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。據介紹,這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貫徹落實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要求,加大簡政放權力度,落實好相關利企便民舉措的重要具體措施之一。
此次國家知識產權(山東知識產權)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主要涉及三方面:一是停征專利收費(國內部分)中的專利登記費、公告印刷費、著錄事項變更費,《專利合作條約》專利申請收費(國際階段部分)中的傳送費。而對于繳費期限屆滿日在2018年7月31日(含)前的上述費用,應按原規(guī)定繳納。二是對符合《專利收費減繳辦法》有關條件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,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權當年起6年內,延長至10年內。對于2018年7月31日(含)前已準予減繳的專利,作如下處理:處于授權當年起6年內的,年費減繳期限延長至第10年;處于授權當年起7—9年的,自下一年度起繼續(xù)減繳年費直至10年;處于授權當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,不再減繳年費。
三、是對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(fā)明專利申請,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答復期限屆滿前主動申請撤回的,可以請求退還50%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。據悉,根據上述調整,國家知識產權局目前已對費用減繳請求書、意見陳述書(關于費用)等請求類表格作了修改,并于8月1日起正式啟用,舊版表格同時停用。綜上就是小編今天給大家?guī)淼?/span>山東知識產權:國家知識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的內容養(yǎng),大家喜歡小編的文章或者喜歡小編的伙伴們就快關注本網站吧,小編會隨時更新不同的內容的,大家也許會受益匪淺奧,現在就快關注本網站,小編會和你一起分享知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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